关于申报广东省2014年协同创新与平台环境建设专项(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广东省公益研究与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附件1)有关要求,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日前发布了《2014年广东省协同创新与平台环境建设专项资金申报指南》(附件2)。相关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
主要涉及十六个专题,其中与我院密切相关有国际合作基地建设专题、重点国别及区域合作项目,具体请查阅附件2,按申报指南及其具体要求进行申报。
重点国别及区域合作项目与高校相关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围绕广东科技创新国际化需求,面向美国、加拿大、德国、法国、英国、俄罗斯、白俄罗斯、澳大利亚、以色列、日本、韩国等全球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强、与我省具有较好合作基础的国别,以及澳门、台湾地区,引导我省科研机构、大学、企业开展国际技术转移或联合研发,建立合作关系。重点合作领域:高端新型电子信息、LED、新能源汽车、生物技术与卫生健康、重大疾病防控、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工业设计、现代农业等。
2. 择优支持已列入2012~2014年度(截止2014日7月31日)科技部双边、多边政府间国际科技合作联委会、具有产业化前景各类项目。鼓励我省科研机构及企业积极参与政府间国际科技合作,拓宽国际合作渠道与方式。
3. 鼓励与支持我省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及产品向拉美、非洲、东盟等发展中国家输出和推广,扩大海外市场,为我省经济建设和国家外交服务。支持向发展中国家实施“走出去”科技援助项目,促进国家21世纪丝绸之路经济带、海上丝绸之路建设。重点支持领域: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技术与卫生健康、现代农业等。
二、限项说明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同一项目负责人有在研、申报的省级财政支持项目(包括省自然、省卫生厅、省发改委项目等)合计3项或3项以上的;同一负责人同一个专项只能申请一个项目;
2.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
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
4.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的;
5.项目未经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
三、申报程序
所有项目申报必须通过科技厅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进行申报及提交有关申请资料。所有项目必须符合申报指南的有关要求;符合《省创新协同与平台环境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详见附件1)有关要求。已有省科技阳光政务平台账号(http://pro.gdstc.gov.cn)的申请人可直接登录系统,在“申报管理”模块,选择“填写申请书”—“新增项目申请”—“协同创新与平台环境建设”,进行相关申报书模板下载及填写。无账号的申请者可向科研科申请创建账号,在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后根据申报指南完成申报书填写工作。
需注意:如申请财政支持1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攻关类重点项目要求提供查新报告,投资额度大的项目说明资金筹措来源及依据、可行性报告等。
四、时间节点
请项目申请者于2014年11月21日17:00前完成项目申请书及相关材料的网上填报工作。待申请书通过审核后,于2014年12月4日17:00前将审核通过的纸质申请材料(纸质材料的版本号应与网上上报一致)一式三份交至科研科。
联系人:邹晓旭 联系电话:87334871(外线)、8035(内线)
联系邮箱:xiaoxuzou_sysu@163.com
科研科
2014年11月12日
附件: